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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存在很多的借貸,那么對于很多的借貸也是存在很多的糾紛,那么對于糾紛又是如何進行解決,許多人遇到借款合同糾紛不知所措,下面本網(wǎng)小編就個人借款合同糾紛處理的方法規(guī)定有哪些這個問題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。
一、個人借款合同糾紛處理的方法規(guī)定有哪些
1、協(xié)商。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,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,按照國家有關法律、政策和合同的約定,通過擺事實、講道理,以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。這是最有利于雙方關系維系的處理方法,有利于避免雙方產生更進一步的、不可修復的矛盾。
2、調解。是指雙方當事人自愿在第三者(即調解的人)的主持下,在查明事實、分清是非的基礎上,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明勸導,促使他們互諒互讓,達成和解協(xié)議,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。
調解有以下三個特征: 第一,調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的,這與雙方自行和解有著明顯的不同; 第二,主持調解的第三方在調解中只是說服勸導雙方當事人互相諒解.達成調解協(xié)議而不是作出裁決,這表明調解和仲裁不同; 第三,調解是依據(jù)事實和法律、政策,進行合法調解,而不是不分是非,不顧法律與政策在“和稀泥”。
3、仲裁。即由第三者依據(jù)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愿達成的仲裁協(xié)議,按照法律規(guī)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.以解決合 同糾紛的一種方式。仲裁是現(xiàn)代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解決爭議的一種法律制度。但是價格相對較高。
4、訴訟。也就是打官司。一般歷時較久,但是費用相對較低。
二、借款合同糾紛的情形
借款合同糾紛有哪些個人借款糾紛以下幾點:
1、約定的利息過高高額的利息是引誘出借人借款的主要原因。法律規(guī)定個人借款利息不得超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,但現(xiàn)實中借款人為了借到錢約定的利息往往超出法律規(guī)定,同時還存在利滾利的現(xiàn)象。而出借人,只考慮以遠遠高于同期銀行存款的利息的方式來收取高額的利潤,沒有考慮借款人的償還能力,導致本金及利息都得不到受償,最終不得不起訴到法院。
2、沒有擔保還款沒有保證出借人出于朋友、親戚關系,或礙于面子等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財產或找保證人,這就使得相應的借款沒有了保證,還款沒有了約束力,借款人不按時、足額歸還借款就在所難免。
3、借據(jù)、收據(jù)不規(guī)范借貸雙方提交的借據(jù)、收據(jù)往往寫的不規(guī)范,導致文義含糊、不確切,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。例如:
(1)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(guī)范按照規(guī)定,本人姓名應以身份證、戶口簿上登記的名字為準,但在生活中,許多人常常在借據(jù)上或收據(jù)上書寫別名,或以同音的別字來替代。當發(fā)生糾紛訴至法庭時,借款人以借據(jù)上的簽名與本人身份證上不一致而不承認借款的事實,出借人以收據(jù)上的簽名不是還款人而反對已經還款或部分還款。
(2)利息約定不明確除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,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以外,雙方在結算時把結算之前的利息記入本金,再次計算利息,出現(xiàn)利滾利的現(xiàn)象也不受法律保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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